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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任志强、李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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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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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说话、写字的人,已经退化到只会谄媚地夸赞,义愤填膺地批判。因为套路的固定,有的人时评文章写完以后,把前面的新闻由头一换,可以反复使用。想起这些,我就真的佩服任志强、李银河。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应该有更多的人传达出自己内心以为的真理。在一个健康的社会环境,即使他们的话是谬误,至少也提醒着人们真理边界的所在...[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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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李银河,因而瞎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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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亿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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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骂李银河的人,绝大多数是不够资格的。不是理解力达不到,就是个人道德操守上达不到。对李银河的话任意曲解,无限上纲,正是中国当前最大的悲哀。我建议李银河不必在意这号人。他们若能开化,则是他们的幸运;若不能开化,不过是历史的垃圾。在未来面前,历史尊敬的将是李银河这样的重要学者,而被嘲笑的,则是那些不开化,仍坚持痛骂李银河的那种人...[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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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性权利的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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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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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我在内的许多读者,对李银河都存在一种误解,将她视为一位边缘的性自由者,也常常误以为她是在提倡性自由,因担心她的提议被实践而破坏当下的人伦秩序,破坏现在的伦理格局,常常把她看扁。及至今日看完她的《国人应当适应现代新秩序》,知道了她的苦心孤诣的宗旨,乃是为人征求一种权利,而不是在提倡一种行为,才深感对她的误解之深...[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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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淫治淫,以性治性可行性 |
最毒莫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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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文明的进步,通常以旧道德的沦丧为代价”,取而代之的是金钱至上、价值崩溃、性泛滥、灵魂空虚,等等。当我们用道德缺失换取民主与自由,获得性解放的同时,没有了欲望的挣扎,也失去了努力实现梦想的快乐。对一个人来说,自由与禁锢,同样需要付出代价...[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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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骂李银河的人:你们错了 |
钱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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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李银河进行的攻击中的人们中,我想是多多地有看出李只是在为换妻同性恋多边恋提供辩护,然而却非说她是提倡不可,在这些人的潜意识里,确实是把李作为了一个可以提供对现象本身进行攻击的平台,硬硬地把沾边的李银河拉下来,借着攻击漫骂李银河来表达对这些现象的不满与厌恶,这是历史的冤案,并且必定会平反的...[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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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充满人性的思想斗士 |
冯一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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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又说话了,这回,我要实实在在地赞美她一次。——李银河女士不愧为一个充满人性关怀的思想斗士(这个结论并非仓促得出,中间过程省略,而且关于“人性”,又可以写一篇大文章),这就是我要高声赞美李银河的直接理由...[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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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情及换偶,声援李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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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哲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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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一种契约关系,如果契约的双方,能够达成一致,赞同换偶的行为,那么换偶行为就是合理合法的,不违背订立婚姻的初衷。最后,我再小小地提醒一下:不仅性和爱,不是一回事,而且性本身的娱乐功能和生殖功能也不要混为一谈。正确的对待性,才能够正确的对待人,人与性合为一体,才是人性...[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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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的问题原本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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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德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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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提出公民,到底是否应该享有处分自己身体的合法权利?即公民在享有这一权利自由时,应该如何解决与其他公民或公共社会的利益冲突?李提出这些观点的方式虽然是公平的,但正好说明她在有意识地调动公众参与讨论这个公共立法问题的积极性。一旦立法的思想尘埃落定,必将关系到全社会公民的利益。李银河以她的专业知识唤起公民利益觉醒...[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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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何错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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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善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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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何错之有?李银河利用她社会学家的身份,提出公民,到底是否应该享有处分自己身体的合法权利?即公民在享有这一权利自由时,应该如何解决与其他公民或公共社会的利益冲突?
李银河以她的专业知识唤起公民利益觉醒,又怎能说是对公众的误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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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太把李银河的话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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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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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李银河只是一家之言。哪一家?自由主义(个人主义),而且是偏执地强调个人权利的那一种。我以为,这种忽略人类繁衍进化要求的理想化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是不现实的。只要还有家庭,近亲繁殖仍然不利于优生,人类的性交往就还不能充分自由。李银河的言论只是偏执地强调个人权利的一家之言,只要还有家庭,近亲繁殖仍然不利于优生,人类的性交往就还不能充分自由...[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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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李银河卖淫嫖娼非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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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之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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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代的法理,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就不算犯罪。卖淫和嫖娼行为只要双方自愿,又不伤害第三方的利益,就算不上违法犯罪。李银河老师主张“卖淫嫖娼”非罪化,其实是基于对现状和法律的深入了解。并非象网上很多反对者说得那样她是信口开河。对于反对者的观点,我虽然不同意,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对于连观点也没有的反对者,也可理解,“无知者无畏”。...[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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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敬的李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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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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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和李银河结婚后,王小波把精力主要用在文学创作上;而李银河则主攻社会学,特别是对同性恋的研究。刻板和有趣形成了二人事业的“参差不齐”,也构成了他们人生幸福的本源。于是,王小波有涉及到同性恋题材的小说和剧本;而李银河也从王小波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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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受辱,折射谁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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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炯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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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观点对不对,与王小波何干?骂人家是“流氓”,编派什么“王小波:李银河教唆我和女儿同性恋,和狗同性恋”的妄语,甚至进行人家私生活的联想窥探。对于一位孤寡女性,这已经损得不能再损了!博客中的某些人,不懂得尊重女性,不懂得尊重别人人格的尊严,早已跌破最起码的人伦底线。不说道德之劣,至少心理阴暗...[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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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李银河卖淫嫖娼非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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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之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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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代的法理,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就不算犯罪。卖淫和嫖娼行为只要双方自愿,又不伤害第三方的利益,就算不上违法犯罪。李银河老师主张“卖淫嫖娼”非罪化,其实是基于对现状和法律的深入了解。并非象网上很多反对者说得那样她是信口开河。对于反对者的观点,我虽然不同意,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对于连观点也没有的反对者,也可理解,“无知者无畏”。...[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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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李银河卖淫嫖娼非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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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之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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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代的法理,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就不算犯罪。卖淫和嫖娼行为只要双方自愿,又不伤害第三方的利益,就算不上违法犯罪。李银河老师主张“卖淫嫖娼”非罪化,其实是基于对现状和法律的深入了解。并非象网上很多反对者说得那样她是信口开河。对于反对者的观点,我虽然不同意,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对于连观点也没有的反对者,也可理解,“无知者无畏”。...[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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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和李银河辩论? |
薛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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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李博士最大的批评是,她几乎每一谈起一夫一妻,就说我们的人际关系单一到了“可怜”的程度,一提周末夫妻,多边恋,就说是“人民群众的创造性”,甚至和西方社会新的生活方式联系起来,好象后者已经成为一种优越的价值。美国肯定有多边恋,有性派对。但是,作为一个在主流社会中生活的普通人,我个人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事情,也没有听人谈论...[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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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党员致李银河的公开信 |
傅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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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让我们再重复一遍弗洛伊德的那句话吧:――性的压抑是人类文明进步必须的代价,否则社会将不成其社会!最后,还想问问您:您身为学者却为什么不是共产党员?又如何看待胡主席八耻中的“以危害祖国为耻、以违法乱纪为耻、以骄奢淫逸为耻”?...[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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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的权利与袁伟时的理性 |
陈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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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李银河满脸委屈地抱怨“好心当了驴肝肺”,我不由得想起一个人来,一个老头,他不象李银河那样灰头土脸,相反,他在人们心目中更多地是一种勇士的形象,他就是袁伟时。前辈曾经教训:少一点小媳妇的委屈,多一点男子汉担当。其实,不管是“竖子不足与谋”的委屈还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担当,其根本都是一种“自以为是”。...[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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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银河的换妻、个人自由 |
牧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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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若是连换妻的招儿都想到了,那么他的生活麻木的状态可想而知。不从根本上探究问题的实质,而是说换妻这种行为并不违法,并运用某些原则、逻辑来论证合法性,这实在是一些知识分子说话的大弊端。多么堂皇的逻辑体系!一个“文明社会”就足以让我们语塞。可是不知道他在说这样的话时有没有想过,这个吸毒的人的家庭的感受,他/她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子丈夫孩子的感受...[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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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批评或反驳李银河? |
殷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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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我没有资格或没有能力反驳李银河,我不是博士也不是学家,虽然我没有能力反驳但我还是反驳了;至于我没有资格反驳她,对此我有些纳闷,也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反驳李银河,不过我想,如李银河所说,人人都有性的权利,有吃饭的权利,有换妻换偶的权利,难道我就没有说话的权利?...[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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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教授困局之我见 |
陈则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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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朱理学把封建主义的禁欲教条发展到极致,男女授受不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等。受此理论浸润多年的国人,如今刚刚思想开化了一些,到了能够接受年轻人在马路上“乱啃”的程度,这在以前也是要被当做“流氓”、“破鞋”抓起来的,甚至脖子上挂上破鞋游街示众也说不定。因此,理论观点超越现实生活往往会被人误解,这也许就是李教授当前的困局,或许几年后这个困局迎刃而解也未可知...[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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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跟李老师谈道德、法制社会 |
董瑞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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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一直在谈法律赋予的权力。法律有什么资格赋予人们权利?法律的合法性在哪里?你说的这些东西,我觉得正好属于法律所难以顾及的。卖淫是金钱交易,监测还算有可能性,执行成本可以接受。对这些没法顾及的东西,您觉得是应该钻空子呢?还是深入探究一下,进行舆论导向,启发民智、开化民风,把好的生活习惯、幸福的家庭关系告诉大家?我想您应该会同意我的观点了吧...[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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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信口开河羞辱王小波 |
殷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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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李银河以自己的方式塑造着一位“另类王小波”,她通过失去理性的炒作让自己的丈夫王小波死后备享哀荣,我终于看到了一个由李银河和出版商、媒体以及从众的心态加在一起共同打造出来的、扭曲而怪异“另类王小波”,王小波时代的王小波是自由的、平民化的,而李银河时代的王小波不再自由也不再平民化了,李银河信口开河是对王小波莫大的羞辱...[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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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李银河被残酷现实收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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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毒莫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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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有传播的义务,民众有知情的权利。如今,很多社会学者只关注自己言论的自由度,注重个人思想的大众化传播,至于民众在权力行使时是否有相应的法律保障一概漠不关心。那些鲁莽冲动之人,成为新思想冲锋陷阵的试金石的同时难免会沦为这个社会的牺牲品。一旦他们站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受法律与道德的审判,谁来背负这个责任?是这个社会还是你,李银河?都不是!只能是自己...[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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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是个"性"口开河的汉奸 |
左鹏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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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教授令人感到生气和不解的是下面的评论:金球奖不认帐并不表明这个电影真的不够好。美国的电影总是要求正义战胜邪恶,因为这个电影是邪恶战胜,所以是美国人接受不了的。美国的国民性比较幼稚,我常常觉得美国人同欧洲人或中国人相比是一个健康快乐单纯的毛头小伙子,而欧洲是老谋深算的老头子。中国人就更加老奸巨滑。说中国人老奸巨滑,我不赞同,而且很生气!...[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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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出名而抛弃廉耻的李银河 |
姜文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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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眼下社会的道德状况和价值观念日益呈现病态时,相应地也会形成一些心理和人格趋于扭曲的道德堕落者。他们为了一己能够“出名”和轰动,置基本的公德、良知和主流价值观于不顾,完全抛弃了作为公民所应有的起码廉耻意识及社会责任感,竭力追逐“一语惊天下”的耸人听闻效果,沉溺于自恋狂式的自我炒作。他们不惜以种种歪理邪说来妖言迷众、蛊惑人心,造成人们思想和价值观的极大混乱...[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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