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08年4月14日,秦晖发文《中国的城市化与贫民权利》,指出对于贫民的住房问题,既不给自由也不给福利,这种做法已为人道的底线所不容。秦晖建议在深圳率先兴建贫民窟以解决贫民居住困难。此文一发,即引发网友热议,支持和反对的声音不绝于耳…… 查看全文
   【秦晖简介】当代中国最有影响力的学者、公共知识分子,现为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中国经济史学会理事、中国农民史研究会理事。《方法》、《开放时代》、《中国学术》和《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等学术刊物的编委。【秦晖博客中国专栏
 
  都市化过程中出现大量城市新移民,如何让他们在城市住下来,最终融入城市?在民主时代,或者允许贫民“自由”解决住房而容忍“贫民窟”,或者以福利国家方式消除贫民窟,成为两种基本选择,而普遍趋势是自由与福利兼有,尽管这些做法各有利弊,但今天的共识是:既不给自由也不给福利的做法已为人道的底线所不容【全文

真问题并非“贫民窟”而是拆毁“贫民窟”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城市化高潮。最近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种言论,一亿四千万农民工进城,却没有出现“贫民窟”,创造了举世唯一的“奇迹”。可是接下来我觉得他就应该解释,这些人没有住在贫民窟,那住在哪呢?所有讲奇迹的人都回避了这个问题。

秦晖文章《中国的城市化与贫民权利》

奥斯曼之后的“自由拆迁时代”

    奥斯曼以后的巴黎城市拆迁和改造更加重视贫民的权利,一方面,政府不能强行驱赶他们,另外一个方面,反而有越来越多的责任要为穷人提供服务。这是民主国家的两个发展趋势,权力越来越受限制,责任越来越可问责,也就是说,政府想做就能做的事越来越少,政府不想做也得做的事越来越多。政府不想做也得做的是什么呢?那就是帮助穷人。

南非索韦托:隔离型贫民窟

    尽管索韦托的条件不是很好,但至少他们是可以在那里过正常的家庭生活,也就不存在回家过年的问题。尽管现在的约翰内斯堡变得比以前脏乱差了,治安也比以前糟糕了,但人们普遍还是认为现在比过去有了很大的进步。

拉美贫民窟现象:开发商给穷人让路

    其实,拉美的城市周围也有圈地运动,可这不是政府圈老百姓的地,而是老百姓圈政府的地:一帮进城农民,进城后要找地方盖房子,于是找一块政府公地拉起一道铁丝网,自己盖起了房子,政府说这是违章建筑,但整个社会的舆论都是支持他们的,折腾了半天,政府也就说,算了算了。

民主福利国家的贫民区改造

    那么,什么是福利房呢?福利房有两个特征,第一是由政府的房政部门面向全社会盖的,而不是像我国那种各单位给自己内部人盖的。第二就是它的分配标准,唯一的分配条件就是贫困(低收入)。西方国家形形色色,有左派掌权的福利国家,有右派掌权的自由放任国家,福利房覆盖面也有很大的差别,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福利都是从最穷的人开始覆盖的,从来不是从最富的人开始覆盖的。

中国的“负福利”住房制度

    国家的住房建设资金都拨给“单位”,按“负福利”原则实行“单位分配制”:有特权的“好单位”收入高房子更好,无特权的“差单位”收入低住房差(往往无房)。在单位内部同样按“负福利”原则:官大工资高,“住房待遇”更高;官小工资低,“住房待遇”更低。而最穷的农民和“无单位者”不仅完全没有分房资格,自己盖个“窟”也被指为“私搭乱建”而要被惩处,处于典型的“无福利也无自由”状态。

不要让中国农民再做“两栖人”

    中国其实也有“贫民窟”,但更多的“进城农民”无疑还是住在工棚里。中国农民没有地权,不可能卖地,但可能被“征地”而赤手空拳流入城市。他们不能在城市占地,政府不许建立简易住房,又租不起更买不起常规住房,造成大量成家的新移民只能在城内过集体生活,形成表面上比贫民窟好看的集体宿舍(工棚),并把家庭留在农村,而且自己也不可能扎根于城市,通常在“出卖青春”之后便回乡度过余生。中国因此表面上避免了贫民窟问题。

 
郭松民:秦晖应该去争免于堕入贫民窟的自由   周东飞:以务实眼光看待贫民区问题
虽然秦教授用了“自由”、“福利”等美好的字眼来装饰贫民窟,但对贫民窟有一点感性认识的人,就不见得会同意。如果秦教授真的关心农民工的自由和福利的话,那首先就应该为农民工去争这样一种自由——免于堕入贫民窟的自由!这才是真正值得去争取的自由,要知道,一个人一旦堕入了贫民窟,则相当于被社会抛弃了,还有什么自由、福利可言呢?[详细]   秦晖教授提出兴建贫民区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如果政府认为兴建福利房花费太大”。也就是说,政府兜底才是最优选择,贫民区只是一种次优的替代品。毕竟,人为地设置贫民区绕不过二元割裂、阶层歧视的诘问,而且服务欠缺、治安混乱等贫民窟普遍性问题必将来临。 以伸张权利为指向,在务实态度之外尚需长远眼光。比如,能否避免贫民区而落实农民工的居住权?即便真的需要兴建贫民区,那么能否使公共服务更到位一些,隔离效应更淡化一些,从而使贫民窟的弊病最大限度地得以预防? [详细]
     
毕舸:专设贫民区恐造成更多二元割裂   “贫民区”不是城市移民的福音
如果贫困群体被圈定在一个特殊区域,他们是否会感觉到自己处于被排斥与人为边缘化的境地,总是与城市户籍人口保持“一个城市、两个世界”的地理及心理距离,甚至自己的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他们是否会因此产生某种积怨?是否会对所居住的贫民区产生厌恶、拒绝的反向心态呢?在欧美一些国家,贫民窟出身的孩子出现了对所居住地的集体性排斥,并且将怨恨转嫁到对整个社会的不满,就在于过度集中的“穷人区”让他们丧失了更多的起点平等机会,无法真正融入主流社会。 [详细]   从这种意义上说,保护这些移民的权利,先是对这些可能有碍观瞻、成为城市风景绊脚石,但较为易居、生活成本较低的土壤不要盲目拆迁的问题;是限价房、廉租房逐渐向所有常住人口而不只是户籍人口放开的问题;是允许小摊贩及游商就地自谋生路的问题;是解决移民子女在城里上学、参加高考,将来有更好起点参与流动的问题,而不是新建、另建、单建贫民区,把他们送出城去、划到片里。 谁都关心一家人的床放在哪里,但权利不只是一张床的事情。兴建专用贫民区,大笔一挥说这就是农民工在城市生根发芽的区域,难道不是另外一种不公平? [详细]
     
范子军:建贫民窟,听起来很美   朱四倍:政策确定穷人的标签指向并不天然正当
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自由”和“福利”之所以得不到保证,正是因为缺乏制度保障。而建贫民区后,相反使得贫民的“低福利”更加制度化了。 一旦建立贫民区,贫民群体的利益将更为城市管理者所漠视。因为他们本来就生在贫民区,面对这一群体恶劣的生活状况,他们完全可以很坦然地“视而不见”,谁会去关心、重视他们的生存状态? [详细]   设立贫民区不是万能的,更不是解决贫民“既不给自由,又不给福利”的法宝,相反,有可能成为社会排斥和歧视的标签。 无须否认,城市贫困区位化是社会利益分化的表现。由于先赋性条件如家庭出身、生理缺陷等方面的禀赋差异以及自致性条件如受教育程度高低、社会关系网络等的不一致,社会生存竞争中处于不利境地的社会成员有陷入贫困的可能性。如果政府与社会没有提供平等而足够的社会支持,贫困的区位化就将成为必然。 [详细]
 
 
icon 王又锋:中国不敢正视贫民区的现实悲剧

  
我看了南都上刊登的秦晖教授《城市化与贫民权利》一文后,对其深表敬佩,并对中国大陆不敢正视贫民区的现实悲剧深表痛惜。贫民区其实就像罢工一样,我们都不敢承认和正视,然而这二者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任何国家和地区在城市化进程和市场经济发展中,都会产生这些现象。它们的产生不可怕,可怕的我们不敢正视,因为不敢正视问题就不可能解决问题。 [详细]
 
    自从中国进入现代化的轨道以来,传统的城乡格局正被彻底颠覆,城市变成了文化、经济和政治中心,居住在城市里的各色人物,尤其是一些官员,有意无意把城市看成当地政府的脸面,甚至自己的脸面。当今已经延续十几年的所谓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浪潮,本质上讲,就是这种很久以来清洁城市建设理念的大规模延伸。当然,其后果,也就格外可怕。 [详细]
    应该看到,当今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所普遍存在一种社会现象,处在城市里的城中村,地价往往较高,政府和开发商联手进行城中村改造,城市规划和面貌是发生了很大的改观,却往往是采取强制措施剥夺了城市贫民的居所。提出建“贫民区”者都是不计个人毁誉关注城市弱势群体的社会精英,值得褒扬。 [详细]
       秦先生是当代中国最有社会责任感、最有见地的知识分子之一。政府完全没有必要去担心底层群众是否喜欢住在“贫民区”———依我之见,先富起来的大城市哪怕如广州,它的个别新社区也已经可以戴上这顶不名誉的帽子了———正如同政府不必指导农民如何耕田一样。是的,尊重现实,给他们一个自由生长的空间就可以了。 [详细]
 
      秦晖教授认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兴建贫民区,其实就是指出城市的规划建设中,不仅要安排城市户籍人口的住房、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也应将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生活需求纳入规划。这在许多地方政府和官员都奉行以“贫民窟”为耻、“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等语境下,秦晖教授的“贫民窟”思维和呼吁,实际是扮演着戳穿“皇帝新装”的勇敢小孩的角色。 [详细]

icon 乾羽:建贫民区,权利实现优于城市形象

     在以人为本的价值序列中,贫民住房权利的实现显然比城市的形象更重要。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当现有力量不足以实现所有人,尤其是贫困人口的住房权利时,务实地看清客观现实,并且尊重人们的自救权利,不失为一种善意的管理。当然,这种善意的管理不仅是默许,还意味着改进——允许贫民区的存在,并且通过行政管理不断提高贫民区的生活环境,提供贫民区融入社会的通道与途径。只有如此,贫民权利才可以得到实现,贫民区才不会成为“隔离区”。 [详细]

icon高剑 :建贫民区?不是歧视就是短视 
      秦晖先生建贫民区的建议,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实现难以定论。不过,他真实的意图是提供一个载体, 让农民融入城市。 第二代农民工和第三代农民工很难回归他们父辈的生活,尽管受到多重的歧视,他们已经习惯于城市生活。水向低处流,人向高处走,从繁华的城市回到贫困的乡村,对于他们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城市排斥他们只会引来仇恨,而不会让他们回归农村,城市必须容纳他们。 [详细]
 

icon 王攀:城市贫民权利比贫民区更重要
        在我看来,城中村的高档化改造是以城市化名义驱赶城市贫民,直接后果是城市贫民居住空间萎缩。总之,无论是流浪者不能在城市搭建窝棚成为“贫民窟主”,还是城中村改造后外来穷人支付不起居住成本,都是城市贫民自由迁徙和居住权利的匮乏造成的。因此,如何在城市化进程中保障外来贫民的权利,比城市建个贫民区更为重要,而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详细] 

icon 莫言锋 :要误读秦晖说的贫民区
      因此,秦晖教授在这里讲“贫民区”,并不是歧视城市贫民,要把他们从城市中隔离开来,相反,他是在为他们呐喊,帮他们呼唤权利。须知,权利和尊严,永远都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没有权利,何来尊严?从这个角度来讲,为广大的农民工和城市贫民争取合适的居住权利,远比空泛地高呼“不要歧视他们”要现实得多。 [详细]

       其实,秦教授的建议就如同一些城市的 “工人俱乐部”一般,并不是说工人除了“工人俱乐部”外,不能去其他娱乐场所。这个建议的实质是在农民工可以在城市自由居住的前提下,给他们一块专用的更能保障他们权益的土地。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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